“对于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,你单位有多项工作滞后,请作出详细说明……”
近日,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,落实主责担当,兴业县纪委监委对兴业县财政局、交通局等19个县直涉农职能部门“一把手”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。
为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平时的监督管理,推动基层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,兴业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。县纪委监委要求该县各单位按月上报“第一种形态”的落实情况,按照“一月一汇总”、“一季一通报”的工作模式,对全县各乡镇、县直部门落实运用“第一种形态”责任实行动态监督。对执行“第一种形态”不积极的单位,将其纳入作风建设明察暗访重点监督单位,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先约谈后问责。
据悉,今年以来,该县在实践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上狠下功夫,坚持抓早抓小、动辄则咎,使红脸出汗逐渐成为常态。今年1-3月,已通过“第一种形态”处理干部443人,其中提醒谈话276人,批评教育70人,诫勉谈话10人,通报批评25人,其他62人。